2024-05-20 |
[2024]第07期 |
主办:漯河职院纪检办公室 |
【警示教育】
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漯河市原二级巡视员杜明春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6年2月,杜明春借父亲去世之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杜明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杜明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漯河市司法局天汇公证处工作人员丁保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7月11日至8月14日,丁保违规将公务用车开回其居住小区附近停留、过夜,并多次驾驶公务用车外出办理个人事务。2023年11月,丁保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天汇公证处主要负责人董帅因对公务用车使用失管失察问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舞阳县发改委原一级主任科员杜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12月,杜飞在帮助某企业推介项目期间和签订意向合作协议后,接受该企业业务员安排的宴请。杜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杜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四、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马店村党支部书记宁明春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宁明春违规接受拟在马店村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实验室的某企业有关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礼品。2023年3月,宁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贪念作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无视禁令违规吃喝,有的利用工作便利公车私用,暴露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高压态势下仍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行为划出明确的边界和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觉通过强化纪律学习绷紧纪律之弦、守牢纪律底线,提升政治素养、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的过程,坚决纠正“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认识,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使铁规矩、硬杠杠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坚决维护纪律权威,聚焦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端午重要节点,对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顶风违纪等行为,尤其是违规开支“三公”经费搞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严防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等歪风邪气潜滋暗长,推动“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细化风腐同查同治工作举措,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等腐败问题,深化以查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建,着力从制度机制上铲除“四风”隐形变异的土壤。
信息来源:廉洁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