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纪检办公室服务承诺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现将有关服务事项承诺如下:
  一、服务目标
  强化学习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探索纪检工作新思路,努力为学院发展建设保驾护航。
  二、具体工作内容

  
纪检工作
  1、按院纪委要求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的传达落实;
   2、热情接待师生员工对学院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反映,能及时解决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答复或需转有关职能部门答复的,要耐心给予解释说明,并限期责成职能部门予以答复;各类信访、举报按学院《信访工作条例》时限办理完结(上级转办件按转办件规定要求时限完成),并遵守信访保密制度;
  3、定期开启纪检举报信箱。
 
 监督工作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部门督察,发现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察对象如违反学院规定应追究责任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报学院批准作出追究决定;
  2、按时参加院内外重大经济活动、重大项目过程监督,防范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执纪工作
  1、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程序,对违反纪律的校内监察对象进行问询、初步核实;
  2、对可能受到组织处理或者违反党纪政纪的监察对象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校党委或者上级纪委,按照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意见进行处理。
  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师生关于纪检等职能工作的咨询、质疑,及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学习资料等;
  2、对师生来处室办事,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怠慢、拖拉。
  三、违诺处理
  未按上述服务承诺办理事项受到师生投诉的,经查证属实,2个工作日内责成有过错的当事人或部门限期改正;对造成影响的当事人或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按学院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监督联系电话:2150998,5983529。

监督举报信箱:lhzyj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