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巩固全市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漯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原支队长张华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问题。2019年12月,驻马店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因涉黑被漯河市公安局抓获。期间,该公司股东、副总经理职某某通过熟人介绍,向张华咨询王某案件是否对公司经营有影响。2021年2月20日至21日,张华等2人驾驶私家车到驻马店老乐山风景区游玩,接受职某某的宴请和住宿安排,并收受烟酒等贵重礼品,累计价值3.5万元。2022年3月,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舞阳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魏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019年春节期间,魏宏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先后两次收受服务对象购物卡2张,共计0.4万元。魏宏在审查调查期间主动交代收受他人烟酒、购物卡等礼品,累计价值3.91万元。魏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魏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源汇区沙澧街道筹备组湾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海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5月,丁海军在帮助村民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相关手续时,收受村民烟酒、协调费等。2022年3月,丁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召陵区老窝镇卫生院副院长王建伟违规操办外孙喜宴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9月26日,王建伟借女儿生子之机,安排通知单位人员及村医等61人,在老窝镇某饭店参加喜宴,收受礼金0.84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王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形虽有不同,但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清醒认识“一条烟、一张卡、一顿饭”往往是违纪到破法的肇始,虽然大多情节较轻,但易发多发,群众感受直接、反映也强烈。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狠刹享乐奢靡歪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信息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刘耀斌 梁恩树 孙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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