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职院2019第15期(总第41期)

发布时间:2019-06-26来源: 浏览次数:

    清风职院1

2019-06-03

[2019] 15

主办:漯河职院监察审计处

  【警示录】

中央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例

1.河北省保定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树军私车公养问题。201712月至20192月,杨树军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10次,合计消费2849.99元。杨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河北省纪委监委)

2.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兼高铁常州北站综治办副主任谢乾宏私车公养问题。20174月至20183月,谢乾宏在担任高铁常州北站综治办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期间,累计36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621元。组织调查前,谢乾宏退缴上述违纪款项。谢乾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监委)

3.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原副主任佘小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10月,佘小华在雷甸村文化礼堂为其子佘某某举办婚宴,其中邀请本镇村(社区)干部4人,私营企业老板6人,共计收取礼金9000元。佘小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予以退还。(浙江省纪委监委)

4湖南省蓝山县教育局原招考办主任彭良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彭良泽任蓝山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期间,将管理的高考学生体检费以加班等名义向招考办及相关人员发放,共计发放49585元,其中彭良泽个人违规领取6644元。彭良泽还有其他违纪问题。彭良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湖南省纪委监委)

5.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思奇、工作人员杨蜀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春节期间、2016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2017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李思奇、杨蜀君分别收受某私营企业负责人所送的礼金各4600元。李思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蜀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