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0 |
[2019] 第20期 |
主办:漯河职院监察审计处 |
【廉政文化】
●廉政故事:我以不贪为宝
●廉政故事:赵轨清廉若水
1、我以不贪为宝
春秋时期,宋国有一个人上山采石时,采到一块宝玉,他担心别人会来抢,想拿出去卖,又怕被商人占了便宜。想来想去,他决定把这块宝玉送给京城里的大官。
于是,他带着宝玉,来到京城掌管工程的大官子罕府中,献上宝玉。子罕觉得很奇怪,便问道“我和你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献宝玉给我?我可从来不收别人任何礼物的。”那人以为子罕怀疑这是一块假玉,就答道“这块玉我请玉匠看过,确实是一块真玉,价值连城,所以我才送给你的。”子罕说“我把不贪的品格当作珍宝,你把这块玉石当作珍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俩人都丧失了珍宝,不如你我还是各自保存自己的珍宝吧!”那人跪下恳求道“我们小百姓,拿着这样珍贵的东西,是不敢出门的,我把它献给你,是为了免于祸患。”子罕就让那人暂时留下,请玉匠把那块宝玉雕琢加工好,然后帮他把玉卖掉,把所得的钱全部交给那人,并派人送他回家。
这个故事见于《左传·襄公十五年》。后来,人们就用“不贪为宝”这句成语来形容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2、赵轨清廉若水
隋朝时,赵轨曾任齐州(今济南市)别驾,东面邻居家有桑树。有一年,桑葚熟了,又大又红的桑葚落在他家的院子里,满地都是。他叫家人把桑葚捡起来,送还给邻居,并告诫儿子说:“我并不是要以此来求取名誉,只是觉得这不是自己的,享用了心里也会不安。”
赵轨在齐州为官四年,每年考核,政绩都是最好,得到皇帝的嘉奖,被征入朝任职。离开时,父老乡亲们都洒泪送别。一位长者代表百姓捧着一杯清水,颤巍巍地敬奉到赵轨面前,说:“别驾在此任官,从不受贿纳物,有如水火不相交。如今您要走了,我们不敢以壶酒相送,您清廉若水,特献上一杯清水为您饯行。”赵轨非常感激,接过杯水,一饮而尽。
后来,赵轨任原州(治今宁夏固原)总管司马,注意严格约束部下,对百姓秋毫无犯。有一次,赵轨领人结队夜行部下不小心,马踏入田中,踩坏了禾苗,他即令停止前进。天亮后,查到了田主,赔偿了损失后才率队起程。原州的百姓、官听说此事后,无不感动,并从此以赵轨为榜样,注意自己的操行。
信息来源: 监察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