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0 |
[2021]第15期 |
主办:漯河职院纪检办公室 |
【警示教育】
漯河市纪委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漯河市农业机械公司原经理殷书红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以来,殷书红违规报销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产生的私家车高速公路过路费共计610元;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家车辆加油42笔共计1.65万元,并使用该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食品和日用品14笔共计944.6元。2020年10月29日,殷书红驾驶公务用车外出办私事,并将车辆停放在所住小区。殷书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殷书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临颍县杜曲镇三朱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庆举违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12月,朱庆举任杜曲镇三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购买烟酒、礼品、结算餐饮等费用共计13.75万元;违规用于中秋节、春节串门送礼等费用共计3.66万元。朱庆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朱庆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兵私车公养、违规报销餐饮、烟酒费用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李兵安排华某某担任其专职司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家属及本人乘坐的私家车辆加油共计3.02万元;同时,李兵还安排华某某以办公费用名义违规报销购买烟酒、结算餐饮等费用共计12.45万元。李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原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耀斌、原二中队中队长李广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朱耀斌、李广辉以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为由,编制名目申请补贴,每人分别违规领取补贴1750元。2021年5月,朱耀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广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执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俊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10月,张俊峰在办理多起执行案件中,收受案件当事人五粮液白酒、软中华香烟等高档烟酒,折合人民币共计1.72万元。2021年6月,张俊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把公款当成“唐僧肉”,挖空心思“咬一口”,吃喝之风屡刹不止,表面上看是满足口腹之欲、虚荣之心,实质是甘于被“围猎”,热衷“圈子文化”,甘做“局中人”;有的守不住“亲”“清”界限,对管理服务对象或当事人的“馈赠”笑而纳之;有的以滥发津补贴来调动人员积极性,巧立名目、化公为私、贪占便宜、败坏风气;有的享乐主义作祟、特权思想未除、无视纪律规定,仍沿续职务消费陋习,乃至于报销家庭开支。凡此种种,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对陈规陋习尚未彻底摒弃,在“不成敬意”“略表寸心”中祸起忽微,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不断强化过紧日子的意识,把更多的资金用在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实事上,用过紧日子换取百姓过好日子;要把是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把是否有过紧日子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作为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上述典型问题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弦,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本色,自觉抵制奢靡享乐、铺张浪费行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党性修养,永葆清廉本色,发挥好“头雁效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在新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越是临近“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越要从严监督、守住阵地,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企业馈赠或向企业转嫁吃喝、相互宴请、送礼等,向上级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拉拉扯扯,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要与换届风气监督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检查,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查快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坚决刹住隐形变异“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信息来源:《廉洁漯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