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廉政提醒
2025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清明。
一、严明纪律守底线
1.严禁利用工作时间参与祭扫活动,节假日值班期间擅离职守。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个人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住宿等接待安排。
4.严禁借丧葬、祭扫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品礼金等。
5.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6.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个人及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7.严禁违规在社区街道、公园、林区等禁火区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焚烧纸币等纸制品。
8.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9.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10.严禁酒驾醉驾、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强化监督促廉洁
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提醒与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规矩,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人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安全、文明、廉洁过节。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