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2来源:漯河廉政网 浏览次数:
各县区纪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纪委机关各部、室,市委巡察办:
《漯河市纪检监察干部说情干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漯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