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增强学校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廉政意识,大力倡导清廉之风让清明节更“清明”,在此特向大家送上节日廉洁自律提醒:
一、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
二、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
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祭扫;
四、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或踏青旅游;
五、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六、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七、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
八、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九、严禁用公款接待回乡祭扫、探亲、游玩的各界人士;
十、严禁领导干部外出不请示,不保持通讯畅通。
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分工,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文明过节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分管领域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最后提醒大家:清明期间,廉洁随行,提倡新风,文明祭扫,安全出行,铭记心中,过一个“清明”、文明、安全的清明节。
中共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2023年4月3日